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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明慧網報導了《洗腦班暴斂黑財的調查報告(上、下)》令人震驚,法輪功被迫害十五年來,中共不但殺人如麻,而且搶劫無數。
據《洗腦班暴斂黑財的調查報告(上、下)》初步估算,十多年來,被中共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總數約239萬人次;中共投入洗腦班工程建設費用約23億元;洗腦班不法人員向學員「責任單位」強收「教育費」和「陪教費」約615億元,獲得中共政府「轉化獎金」約412億元,敲詐勒索學員家屬約173億元,合計約1200億元。這個數字只是根據現有被揭露出來的大陸洗腦班情況估算出來的不完整數目。
十多年來,中共在迫害法輪功最嚴重時期,曾耗費全國國民經濟總產值的1/4用於迫害。
一直以來,洗腦班都是中共610、公安、國保系統牟取暴利的產業,有些洗腦班頭目通過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甚至斂財數千萬元。種種毫無法制人權、毫無良知底線的迫害因此紛紛出現在洗腦班,幹下了永遠償還不了的罪惡。
早在1999年8月24日,新華社發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的通知中就提出「做好絕大多數『法輪功』練習者的教育轉化」,「是衡量這場鬥爭成效的一個重要標誌」。此後中央各部門積極推進落實「轉化教育」工作。2001年1月16日至18日,時任司法部長張福森通過全國司法廳(局)長會議將對法輪功學員的「教育轉化」工作佈置下去;2001年4月2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遼寧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黨委、北京市勞教局黨委和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委與法輪功「鬥爭經驗」材料,其中最主要的內容就是「轉化」部份。洗腦班的經驗得到中共肯定並全面推廣。
洗腦班的斂財手段主要有「工程建設投入」、「日常運作開支」、「教育費」、「陪教費」、「轉化獎金」、「敲詐勒索」等六大來源。其中,「工程建設投入」、「日常運作開支」屬於政府撥款;「教育費」、「陪教費」、「轉化獎勵」屬於洗腦班「常規」收入來源;「敲詐勒索」、「向勞教所販賣學員」是各種洗腦班(包括「正式洗腦班」、臨時洗腦班、私人洗腦班、家庭洗腦班等)的「非常規」收入來源。
如:河北省遷安洗腦班2000年12月成立後,一直都是當地「610」和國保大隊相關人員的創收基地。它們把關在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作為人質,用勞教、判刑等流氓手段,威脅、恐嚇本人和家人,高額勒索其家人錢財,少則幾千,多的幾萬元,而且不出任何手續,沒有收據。甚至直接讓法輪功學員家屬將錢存到它們的個人銀行卡中,人名和賬號由洗腦班的人給家屬提供。如果沒有錢交,就送去勞教。根據當地法輪功學員對四十多名被綁架學員情況的統計,這四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家屬至少被勒索近四、五十萬元之多。
甘肅省祁連山水泥集團公司法輪功學員李桃華(女),於二零一二年六月被綁架到蘭州市龔家灣洗腦班迫害,到八月三十日,李桃華被非法關押了七十多天。臨走放人時,龔家灣洗腦班讓家屬交所謂的「教育轉化費」四千五百元。蘭州市七里河分局保安公司大隊長龔滿福以家屬不交「保安費」為由,說:「不交錢,就不讓出。」在逼迫下,由李桃華家人交了一萬六千元的「教育轉化費」和「保安費」,才於九月三日放回。
重慶市沙坪壩井口鄉法輪功學員趙家玉(52歲),在2002年11月4日晚上5、6點鐘,被當地政府和派出所強行綁架至歌樂山洗腦班。趙家玉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後,不法人員們說:如果再不寫「三書」,就要拿6、7萬元現金來抵生活費及不法人員們的吃住開銷;沒現金,就房管證、土地證做抵押,不怕不給;如再煉,就收房子。趙家玉迫於無奈拿了6、7萬元。但不法人員們又說非得寫,否則,它們無法向政法委作交待,還說交了錢也得寫。回到鎮上後,鎮上又要趙家玉寫8.5萬元的欠條,說是再煉,必須交錢。
明慧網資料顯示,中共610、國保、洗腦班的人借關押法輪功學員之機,通過各種手段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的情況遍佈全國。另外從文獻資料中整理出77個被洗腦班不法人員敲詐勒索學員家屬的案例,結果表明,十多年來,全國各地平均每名法輪功學員被洗腦班關押38天,其家屬被洗腦班敲詐勒索7256元。按被洗腦班迫害的學員數量約是被勞教學員數量的1.5倍」進行估算,十多年來,被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總人次約為239萬,被洗腦班不法人員敲詐勒索學員家屬的錢財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
中共廢除勞教制度之後,洗腦班等黑監獄在全國很快又死灰復燃,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到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誣判的數量也急劇增加。2014上半年有二十八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法輪功學員413人被非法判刑(庭審),至少49人被迫害致死。這只能告訴我們,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絲毫沒有改變,法輪功學員的人權狀況仍在繼續惡化。
中共利用洗腦班暴斂黑財的罪惡告訴了我們一個嚴酷的事實,中共不但利用國家專政機器及醫院來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而且在利用國家專政機器及洗腦班等黑監獄來活摘法輪功學員的靈魂和搶劫他們的錢財。中共就是人間的惡魔,只要它存在一天,燒殺搶掠就存在一天,它的邪惡本質就不會改變,迫害就不會停止。只有解體滅亡中共,這一切罪惡才會結束,一個擁有自由、人權與信仰的新中國才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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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對號入座的邪教鑑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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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洗腦班暴斂黑財的調查報告(上、下)》初步估算,十多年來,被中共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總數約239萬人次;中共投入洗腦班工程建設費用約23億元;洗腦班不法人員向學員「責任單位」強收「教育費」和「陪教費」約615億元,獲得中共政府「轉化獎金」約412億元,敲詐勒索學員家屬約173億元,合計約1200億元。這個數字只是根據現有被揭露出來的大陸洗腦班情況估算出來的不完整數目。
十多年來,中共在迫害法輪功最嚴重時期,曾耗費全國國民經濟總產值的1/4用於迫害。
一直以來,洗腦班都是中共610、公安、國保系統牟取暴利的產業,有些洗腦班頭目通過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甚至斂財數千萬元。種種毫無法制人權、毫無良知底線的迫害因此紛紛出現在洗腦班,幹下了永遠償還不了的罪惡。
早在1999年8月24日,新華社發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的通知中就提出「做好絕大多數『法輪功』練習者的教育轉化」,「是衡量這場鬥爭成效的一個重要標誌」。此後中央各部門積極推進落實「轉化教育」工作。2001年1月16日至18日,時任司法部長張福森通過全國司法廳(局)長會議將對法輪功學員的「教育轉化」工作佈置下去;2001年4月2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遼寧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黨委、北京市勞教局黨委和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委與法輪功「鬥爭經驗」材料,其中最主要的內容就是「轉化」部份。洗腦班的經驗得到中共肯定並全面推廣。
洗腦班的斂財手段主要有「工程建設投入」、「日常運作開支」、「教育費」、「陪教費」、「轉化獎金」、「敲詐勒索」等六大來源。其中,「工程建設投入」、「日常運作開支」屬於政府撥款;「教育費」、「陪教費」、「轉化獎勵」屬於洗腦班「常規」收入來源;「敲詐勒索」、「向勞教所販賣學員」是各種洗腦班(包括「正式洗腦班」、臨時洗腦班、私人洗腦班、家庭洗腦班等)的「非常規」收入來源。
如:河北省遷安洗腦班2000年12月成立後,一直都是當地「610」和國保大隊相關人員的創收基地。它們把關在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作為人質,用勞教、判刑等流氓手段,威脅、恐嚇本人和家人,高額勒索其家人錢財,少則幾千,多的幾萬元,而且不出任何手續,沒有收據。甚至直接讓法輪功學員家屬將錢存到它們的個人銀行卡中,人名和賬號由洗腦班的人給家屬提供。如果沒有錢交,就送去勞教。根據當地法輪功學員對四十多名被綁架學員情況的統計,這四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家屬至少被勒索近四、五十萬元之多。
甘肅省祁連山水泥集團公司法輪功學員李桃華(女),於二零一二年六月被綁架到蘭州市龔家灣洗腦班迫害,到八月三十日,李桃華被非法關押了七十多天。臨走放人時,龔家灣洗腦班讓家屬交所謂的「教育轉化費」四千五百元。蘭州市七里河分局保安公司大隊長龔滿福以家屬不交「保安費」為由,說:「不交錢,就不讓出。」在逼迫下,由李桃華家人交了一萬六千元的「教育轉化費」和「保安費」,才於九月三日放回。
重慶市沙坪壩井口鄉法輪功學員趙家玉(52歲),在2002年11月4日晚上5、6點鐘,被當地政府和派出所強行綁架至歌樂山洗腦班。趙家玉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後,不法人員們說:如果再不寫「三書」,就要拿6、7萬元現金來抵生活費及不法人員們的吃住開銷;沒現金,就房管證、土地證做抵押,不怕不給;如再煉,就收房子。趙家玉迫於無奈拿了6、7萬元。但不法人員們又說非得寫,否則,它們無法向政法委作交待,還說交了錢也得寫。回到鎮上後,鎮上又要趙家玉寫8.5萬元的欠條,說是再煉,必須交錢。
明慧網資料顯示,中共610、國保、洗腦班的人借關押法輪功學員之機,通過各種手段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的情況遍佈全國。另外從文獻資料中整理出77個被洗腦班不法人員敲詐勒索學員家屬的案例,結果表明,十多年來,全國各地平均每名法輪功學員被洗腦班關押38天,其家屬被洗腦班敲詐勒索7256元。按被洗腦班迫害的學員數量約是被勞教學員數量的1.5倍」進行估算,十多年來,被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總人次約為239萬,被洗腦班不法人員敲詐勒索學員家屬的錢財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
中共廢除勞教制度之後,洗腦班等黑監獄在全國很快又死灰復燃,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到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誣判的數量也急劇增加。2014上半年有二十八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法輪功學員413人被非法判刑(庭審),至少49人被迫害致死。這只能告訴我們,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絲毫沒有改變,法輪功學員的人權狀況仍在繼續惡化。
中共利用洗腦班暴斂黑財的罪惡告訴了我們一個嚴酷的事實,中共不但利用國家專政機器及醫院來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而且在利用國家專政機器及洗腦班等黑監獄來活摘法輪功學員的靈魂和搶劫他們的錢財。中共就是人間的惡魔,只要它存在一天,燒殺搶掠就存在一天,它的邪惡本質就不會改變,迫害就不會停止。只有解體滅亡中共,這一切罪惡才會結束,一個擁有自由、人權與信仰的新中國才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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