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污吏如蠅營狗苟揮之不去,中國人在中共陰霾下仍需苟且度活。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查處的省部官員腐敗案件,涉案金額較小,一般為幾千或者幾萬元,最多幾十萬元。以1999年查處的成克傑(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胡長清(時任江西省副省長)案為分界線,其後涉案金額急劇增加,一般都在幾百萬、上千萬元,甚至上億元。這些年,他們貪了多少錢,請看中國近30年反腐報告:
這裡指的腐敗,是指違法以致犯罪,違反黨紀以致受到撤職、免職、開除黨籍或留黨察看兩年以上處分,由中央紀委進行了立案調(審)查的行為。文中省部級官員是指在黨委、人大、政協、政府、法院、檢察院等國家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副部級及以上或享受副部級及以上待遇的官員,不包括軍隊系統查處的腐敗官員。

腐敗五大特點
1.涉腐數量大:28年查處181位省部級官員
自時任安徽省委常委、秘書長洪清源於1986年4月18日被依法逮捕,1986年9月19日被開除黨籍,因受賄罪於1987年2月11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至2014年8月2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稱,時任十二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白恩培,時任山西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白雲,時任山西省副省長任潤厚等3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這28年零四個月間,我國共計查處了181位省部級及以上官員,平均每年有6名以上省部級官員被查處,其中5名為女性。

2.十八大以來反腐力度大:查處省部級官員48人
自2012年11月十八大召開以來的近兩年中被查處的省部級官員有48人,佔181人的26.52%,即十八大以來查處的省部級官員超過1986年至今落馬省部級官員總數的四分之一。
其中2013年查處20人;2014年到目前為止查處27人,為歷年之最;2014年已經過去的8個月中,平均每個月查處3名以上省部級官員,超過了過去任何一年的查處力度。
48人中地方黨政機關34人,國家部委局以及協會6人,國企4人,全國政協2人,中央政法委1人(周永康),全國人大1人。其中副國級以上的2人,為時任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副國級)、前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正國級)。

3.腐敗滲透權力機關:地方黨委30人
省部級官員腐敗問題已經滲透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十多個國家部委局以及大型國有企業中。其中地方黨委30人,地方人大18人,地方政府38人,地方政協24人,地方法院6人,地方檢察院3人,地方紀委2人,地方統戰部及其他5人;國家部委局、署、(協)會24人;國企25人(其中金融行業10人);全國人大2人;全國政協2人;最高法1人;中央政法委1人。
可以看出,地方黨政機關官員的腐敗情形較為嚴重,省級人民政府的省部級官員腐敗數量最大。同時具有反腐敗職能的法院、檢察院、紀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也未能倖免。作為立法機關的地方人大和全國人大也都有涉及腐敗的省部級官員。
大型國有企業查處了24名省部級官員,其中金融行業10名,國有四大行中的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各2名。國家部委局中,原鐵道部、國土資源部、國家葯監局是省部級官員腐敗查處人數較多的單位,這可能與這些部門涉及工程和審批權力較多有關。

4.涉腐官員職高權大:從陳希同到周永康
省部級高官,都是某一部門、地區、行業或領域的主要領導或一把手,位高權重自不待言。近年來落馬的省部級官員中有6人為黨和國家領導人,即副國級以上領導幹部,他們分別是陳希同(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成克傑(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央委員)、陳良宇(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薄熙來(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以及蘇榮(時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周永康(前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
5.腐敗高官區域分布:廣東查處人數最多
1986年至今,地方黨政機關中共計被查處了126名省部級官員,平均每個省(市、自治區)有4人以上被查處,遍及除港澳台及西藏外的所有省級行政區。也許是因地處西部、自然條件惡劣、經濟落後等原因,西藏成為大陸地區唯一一片純凈的天空。
同時,東部經濟發達地區、沿海地區、資源大省涉及腐敗的省部級官員明顯多於西部地區。廣東省查處的人數最多,為9人,其次是山西省,查處8人。東部10省(市)涉及44人,平均每個省(市)4.4人;中部6省涉及33人,平均每個省5.5人;西部11省(市、自治區,西藏無省部級領導被查處,不計)涉及39人,平均每個省(市、自治區)3.5人;東北3省涉及10人,平均每個省3.3人。這表明,中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及沿海地區是反腐敗的重要地區。
十八大以來,地方黨政機關中總計被查處了34名省部級官員,除河南外的中部五省共查處了17名省部級官員。這可能表明,反腐敗工作正在進一步推進,同時,也可能表明,隨著經濟的發展,中西部內陸地區在推進改革開放的過程中,腐敗也在進一步蔓延。

腐敗六大趨勢
1.拉幫結派、腐敗群體化
腐敗官員相互勾結、利用,其犯案呈現群體化、集團化的特點。他們在政治上拉幫結派,在經濟上互相利用,結成了利益共同體。從公開報道來看,超過30%的省部級腐敗官員具群體化特徵,省部級官員腐敗幾乎沒有隻涉及一人的案例。
有效預防官員腐敗的群體化,需要建立權力制衡機制,而查處官員群體腐敗,應採取“離間計”的方式。

【四川腐敗窩案】
十八大以來,四川省查處了李春城(時任四川省委副書記)、郭永祥(時任四川省文聯主席)、李崇禧(時任四川省政協主席),海南省查處了冀文林(時任海南省副省長)、譚力(時任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長),從目前的報道來看,上述人員或多或少與周永康案有所牽連,是官員群體化腐敗的案例。
【山西腐敗窩案】
山西省查處了金道銘(時任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杜善學(時任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長)、令政策(時任山西省政協副主席)、聶春玉(時任山西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陳川平(時任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任潤厚(時任山西省副省長)、白雲(時任山西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加上曾任職山西的時任中國科協黨組書記申維辰,更是腐敗集團化、群體化的典型。
十八大以來,江西省查處了陳安眾(時任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姚木根(時任江西省副省長)、趙智勇(時任江西省委常委、委員),湖北省查處了吳永文(時任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柏槐(曾任湖北省政協副主席)、郭有明(時任湖北省副省長),這些腐敗案件都帶有明顯群體特徵。
中紀委2003年查處的曾任河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程維高案是腐敗集團化、群體化的典型案例,所謂“河北貪官權力場”名單中的人都與程有所聯繫,特別是其前後兩任秘書吳慶五、李真更是和程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更早些時候,中紀委1990年查處的原鐵道部副部長羅雲光受賄案也是一個典型,被查處的局級幹部有15人,處級幹部有19人,科級幹部有13人。

【其他具有群體化特點的涉腐省部級領導幹部】
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傑,
時任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與副省長劉長貴,
時任鐵道部副部長張辛泰,
時任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與黨組成員何洪達,
時任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與北京市副市長王寶森(因王落馬的官員有22人),
時任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與重慶市副市長王立軍,
時任遼寧瀋陽市委副書記、市長慕綏新(與時任瀋陽市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大致同時被查處,並稱“慕馬”案,共有122名涉案人員被“雙規”,6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重慶的秦昌典(時任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與王式惠(時任重慶市政協副主席),涉及廈門遠華走私案的時任福建省委副書記石兆彬,引發黑龍江人事地震的韓桂芝(時任黑龍江省政協主席),
時任甘肅省委常委王軍,
時任國家葯監局局長鄭筱萸,涉及上海社保大案的時任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
前後兩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同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副行長的胡楚壽與於大路等。

2.以權謀私、腐敗家族化
媒體估計,官員腐敗與家屬子女有關聯的超過60%。有道是“一人當官,雞犬升天”,超過30%的被查處省部級官員的家屬或親友或多或少涉及犯罪事實,或者其配偶行賄受賄,或者其子女利用其職權牟取不正當利益。
從目前媒體的報道來看,周永康案其家屬、子女也多有涉及。時任遼寧省副省長劉克田是因為女兒出國留學,而收受巨額賄賂。時任雲南省省長李嘉廷和曾任河北省委書記的程維高是為了兒子而走上腐敗之路,李嘉廷甚至說:“我這一切都是為了兒子,無論坦白交代問題,還是檢舉揭發別人,都是為了李勃,包括上訴也是為了他。”程維高主要是為其子程慕陽謀取利益。時任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高嚴(2002年出逃至今),其親屬在國家電力系統承攬了18個工程項目,總計涉及金額5億多元。享受副部級待遇的時任華中電力集團公司總經理林孔興為夫妻勾結受賄。
鑒於官員腐敗家族化,從另一個側面來說,查處官員腐敗可將其家屬、親友作為突破口,而預防腐敗,不能只僅僅從官員自身入手,還應從其身邊人著手。

3.權色交易、生活腐朽化
在被查處的省部級官員中,超過40%的被公開報道有不正當兩性關係。
2010年初,媒體曾報道,2009年17位省部級高官落馬,6人有情婦,落馬巨貪九成包養情婦。有的省部級官員直接因為情婦舉報或為情婦牟利而最終被查處,時任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段義和是因為僱人炸死情婦而最終被查處。有媒體報道了陳希同和五個女人的故事,陳希同與王寶森建造別墅及購置設備供他們與情婦玩樂,花掉了3521萬元。
薄熙來被指“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陳良宇被指“道德敗壞,利用職權,玩弄女性,搞權色交易”。成克傑沉湎女色,包養情婦李平。

4.錢權交易、腐敗金錢化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查處的省部官員腐敗案件,涉案金額較小,一般為幾千或者幾萬元,最多幾十萬元。以1999年查處的成克傑(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胡長清(時任江西省副省長)案為分界線,其後涉案金額急劇增加,一般都在幾百萬、上千萬元,甚至上億元。2007年查處的陳同海(時任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案,涉案金額高達1.97億元。
5.負隅頑抗、關係涉黑化
省部級官員作為高級官員,其社會關係網複雜,自不待言,有報道稱李嘉廷案涉及的關係網比“廈門遠華走私案”還要大;部分犯案省部級官員有很強的反偵查能力,甚至與黑惡勢力勾結,打擊報復舉報人。
從有關報道來看,有省部級官員牽涉其中的四川富商劉漢案件即帶有黑社會性質。當王懷忠(時任安徽省副省長)知道中紀委正在調查其案件時,設置障礙,阻止中紀委調查,並試圖賄賂中紀委辦案人員,其反偵查能力表現得尤為突出,給案件的審理造成極大困難;而程維高不僅破壞中紀委的調查,而且打擊報複檢舉人,恣意將舉報人投入獄中。時任山東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段義和雇凶將情婦炸死,時任河南省副省長呂徳彬雇兇殺妻,他們的犯罪行為也具有黑社會性質。
當前的“老虎反撲”論,其實指的就是某些高官使用各種方式和手段,甚至動用黑社會力量阻止反腐,避免被查處,保護自身既得利益。

6.蓄謀外逃、呈現國際化
部分涉及腐敗的省部級官員犯案之初或發覺有關部門在調查自己的時候,便蓄謀外逃,贓款轉移跨國化,即向國外境外轉移贓款贓物,這使案件複雜化,偵破的難度更大。這在成克傑和程維高二人身上表現得尤為突出。成早有預謀,將各種贓款贓物轉移到其香港的情婦李平手上;程維高也是早有準備,眼看東窗事發,便將兒子送出國去,並帶走了大量的贓款。
2002年被查處的高嚴,至今潛逃在外。
2003年6月被查處的時任華中電力集團公司總經理林孔興是在外逃途中,被審計署和公安部在首都國際機場攔截下來。
2003年獲刑的原廣東省政法委副書記、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麥崇楷為兒子辦了香港身份證和居留權,然後又讓其子披著港商的身份回到大陸經商,倒賣土地。
金融行業因駐外分支機構較多,資金來往密切,該行業的省部級領導幹部腐敗,更具有跨境跨國的特徵。
原中信集團副董事長金德琴多次利用美元、港元、人民幣匯兌的機會進行挪用謀利;
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張恩照所涉案件是在美國加州蒙特雷縣高等法院提起訴訟,屬於比較少見的跨國調查。
從媒體報道來看,案發時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的劉鐵男犯罪也具有明顯的跨國性。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2011年央行披露的數據顯示,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外逃貪官攜款超過8000億元人民幣。這表明,預防和治理貪官外逃是反腐敗的重點和難題。

(作者為北京建築大學經濟與管理工程學院副教授,本文摘自9月9日出版的東方早報,上海經濟評論,原文標題《中國省部級官員腐敗的現狀、趨勢與治理(1986-2014)》,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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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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