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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北京自取其辱。
海牙國際仲裁法庭(法院)七‧一二仲裁問世前後,北京政府對該仲裁不斷予以抹黑,連篇累牘不厭其煩地「證明」南海諸島「自古以來」是中國領土。北京這種手段是一種有意的誤導,因為七‧一二仲裁並沒有宣佈南海諸島屬於哪一個國家或哪一些國家,而是明確裁決了哪些是島、哪些是岩礁、哪些是低潮高地,解決的是「學術問題」而非主權問題。因此,如果北京說話算數,仍然承認自己在二○○六年簽字參加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那麼它控制的島礁或者就只有十二海浬領海、沒有二百海浬專屬經濟區(高潮高地),另一些甚至可能連領海都沒有(低潮高地)。而它近些年用水泥和鋼筋人為加高的礁石則是「違法建築」,應該自動取締;此前的煽動鼓噪成玩火自焚自取其辱。
「老謀深算」也違法?
我作為中國人,當然不希望自家的土地突然又丟了一塊。但看著北京發動的這一輪胡攪蠻纏的大合唱,怎麼這樣顯得既沒章法又沒水平!《人民日報》找不出人家的裁決是否違背了哪一條法,就在仲裁法庭五位法官的國籍上發飆:「四位來自歐洲,一位來自非洲但長期居住在歐洲」,於是就斷定沒有資格來裁決亞洲的事情。按照這個「人民日報邏輯」,你們的歷史學家並沒生活在唐朝,怎麼敢斷定唐朝有個太宗而且叫做李世民?《南方周末》找不出七‧一二仲裁到底違反了哪一條國際法,卻指責「企圖……確認島、礁以及低潮高地的土地特徵,從而壓縮中國的管轄海域。」這算是涉及了問題的關鍵,但「企圖」也罷「壓縮」也罷,要害在於合不合法,合不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如果合法,人家的這個「企圖」就決不是什麼不要臉的東西。至於說「菲律賓繞過主權爭議,……不可謂不老謀深算」,那就更滑稽了,「老謀深算」也違法,這到底是指控還是嫉妒?《華夏時報》借外人之口,泄露了北京的擔心:仲裁結果將為美國在南海的「航行自由行動」提供「合法性」。這說明了儘管他們的嘴巴硬似鐵,心裡頭還是無法否定七‧一二仲裁的「合法」。七月二十五日,北京和東盟各國外長發表《聯合聲明》,儘管避開了七‧一二仲裁,但「承諾根據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包括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談判解決南海問題。這個《聲明》等於北京自掌嘴巴,說明他們這段時間完全是無理取鬧,既然「承諾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那就必須接受七‧一二仲裁,因為這個仲裁的「根據」就是這個《公約》。這說明看似他們「膽大包天」,還是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推翻這個《公約》。
國際法不承認「自古以來」
北京政府鬧騰了半天,口頭上還是要承認「國際法」。如果是真正承認,那就應該搞清楚,所有的國際法都不承認「自古以來」這樣的文學語言。要真依照「自古以來」,解放軍的坦克就應該開到海參崴去。你說你的漁民「自古以來」在那裡打魚,人家也有證據說明他們「自古以來」在那裡打魚。中國的九(十一)段線是一九四七年劃出來的,可是據一位華裔學者披露,「越南也拿出十七世紀的地圖證明對西沙、南沙擁有主權」,比中國早得多。至於島上發現的那些中國銅錢、瓷器之類,也毫無份量,以致於連一位中國專家都調侃道:「這些依據如果可以算數,那我們的海洋國土可以一直拓展到暹羅灣,泰國都跑不了,更不用說什麼菲馬新越了」。想想也是,以前東非海岸出土過中國古代瓷器,估計是鄭和當年運去的,難道好意思斷定中國的主權延伸到了東非?
按照國際法的準則,要想擁有對某處土地的主權,必須有「持續有效的控制」。很不幸的是,中國對於南海諸島,在這一點上恰恰就缺了不少。仍然是上述那個中國專家提出一件事實,清朝咸豐、同治時期,一艘法國貨船運銅在西沙海域被海盜搶劫,船長前往中國海南島的榆林港向官員報告,需要有個證明,才好回去向保險公司索賠。不料清朝官員告訴法國船長,我這裡叫做天涯海角,天朝到此為止。你被搶了,我們不管。法國船長又駛向越南海防港,那裡的地方官員給他開了證明,還派了條小船出去轉了一圈,算是緝捕過了。據說現在越南就把這件事當做「證據」,說這就是他們的「實際控制和治理」。

意識形態代替國家利益
南海問題鬧成今天這個局面,尤其是南沙群島現在有人佔領的五十多個島礁,在中國人手中的實際只有大約六分之一,其餘大部分為周邊國家所控制,目前是很難「收回來」了。站在中國人的立場,我認為造成這樣被動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半個多世紀來北京政府坐失了有效控制南海諸島的兩個機會。第一個機會,一九四九年中共席捲大陸以後,以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自居,卻醉心於自相殘殺的「階級鬥爭」,長期對南海諸島缺乏「關心」,只控制了西沙的若干島礁。退守台灣的民國政府自顧不暇,除了太平島和東沙島外也無力控制其他島礁,這就促使周邊國家的「膽子」越來越大。第二個機會,一九七○年代開始,越南、菲律賓等周邊國家開始大規模佔領和控制南海島礁。此時毛澤東醉心於文化大革命,除了在西沙打了一仗,控制了幾個島礁外,對他國在南海的佔領聽之任之,致使又一個機會失去。直到毛澤東死後十二年(一九八八年),北京這才在南沙再打一仗,實際控制了七個礁石。可惜此時的南沙諸島,大部份已入別人之手了。
一九七四年毛澤東決定「西沙之戰」,最重要原因應該還是出於意識形態的考量。一九七三年一月,《巴黎協定》簽字,美國決定從越南撤軍,北京預測到了美軍撤退後共產黨北越席捲全越南的前景。到了那時候,實際控制西沙部分島礁的南越軍隊很可能為北越軍隊代替,而北越是毛澤東的「同志加兄弟」,如果那時候才把西沙「打回來」,他認為在意識形態方面將存在巨大的障礙。所以,機不可失,西沙才這樣掌握在了中國的手中。
縱觀北京統治大陸六十多年來對於領土主權的態度,主要不是為了國家、民族的根本利益,而是著眼於意識形態,以穩固自己的政權。然而意識形態無法持久,「朋友」和「敵人」的身份隨時都在變化,送出去的領土卻難收回了。上世紀他們丟了兩塊國土,比南海諸島的面積大了N倍,他們卻悶聲不響,一塊是北部灣裡的白龍尾島,另一塊是長白山天池的一半。挖去這兩處「自古以來」的兩個鄰國,越南和朝鮮,與中國相比,既小且弱,要說「船堅炮利」,純粹在中國這一方,但北京奉送起國土來卻大方得嚇人。北京政權視中國人民的神聖領土為自己的私家財產,想送就送,現在又在南海大唱「愛國」高調,叫人真是好氣又好笑。

二○一六年八月一日

來源轉自:
【2016年8月號 動向總372期(大陸)西方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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