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3月28日,國際奧委會評估團閉幕式在北京舉行,查土共最愛利用小孩作嘩眾取寵人前前簇後擁萬般呵錫人後自生自滅虐殺姦淫
體育是人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近代奧林匹克運動的綱領性文件《奧林匹克憲章》中,明確規定必須保護人權,包括人格尊嚴權、生命健康權、平等不受歧視權等等。然而隨著奧運會不斷被商業化銅臭污染,人權問題,特別是主辦奧運會東道國的人權狀況長期遭到忽視。隨著決定二○二二年冬季奧運會主辦國之日期日益臨近,這個問題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要點。
體育是中共最大的面子工程
中共與前蘇聯一樣,一向把體育競賽與主辦奧運會這樣大型的國際運動會,作為它最大的「面子工程」,借此宣揚所謂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為此它不惜犧牲廣大民眾健身、休閒與中、小學學校體育設施的建設。而把資源挪用來只培養「奪金牌機器」的「尖子」運動員,以便為黨國臉上「貼金」,此風由來已久,還美其名曰為「舉國體制」。以至在中國一些中等城市中也找不到一個像樣的足球場。許多農村小學甚至連個籃球場也沒有,甚至出現有的農村小學乾脆不上體育課的怪現象。這是當局讓體育為政治服務,而嚴重侵害普通民眾、特別是青少年學子的利益與人權。
不僅如此,為了官方面子工程的光鮮和成為「金牌大國」,某些人更有組織地使用興奮劑殘害運動員健康。最典型的一次是一九九二年巴塞羅拿奧運會上,當中國游泳隊一舉奪下四金五銀時,一時所謂的「五朵金花」成了「民族英雄」,成了「面子工程」中的最大亮點。然而由於這種「大躍進」式的成就來得太突然,同時又發現當時中國游泳隊聘請的就是臭名昭著慣用興奮劑的前東德的教練。於是是否用了興奮劑受到國際上廣泛的質疑。這引來中共官方媒體大加斥責,稱這些質疑為西方的「偏見」。但兩年後在一九九四年廣島亞運會上,由於日本採用了一種新的、更精確檢測興奮劑的方法,中國體育代表團一下子被查出了共有十一人(其中七人為游泳運動員)服用了興奮劑。這和當年東德有組織、有計劃的集體服用興奮劑如出一轍。於是熊國鳴、呂彬、楊愛華等中國著名選手被逐出廣島亞運會,熊國鳴一人奪得的四塊游泳金牌也被收回。看來所謂「西方偏見」倒是正確答案。

中共覬覦二○二二冬奧會主辦權
而今二○二二年冬季奧運會主辦國之爭,由於世界經濟的不景氣,導至一些申請主辦國退出了。最後便出現了哈薩克斯坦的阿拉木圖與中國大陸北京的「雙雄對決」局面。這意外的「收穫」自然是中共求之不得的「大好形勢」,於是中共官媒「央視」便得意洋洋而急不可待地宣稱,北京極有可能成為全世界唯一一個同時舉辦過夏季與冬季奧運會的城市。
但體育與人權密不可分,故上世紀南非因種族歧視被拒於奧運會門外。上世紀九十年代北京申辦二○○○年奧運會主辦權,由於六四慘案記憶尤新,也遭否決。後北京再度申請二○○八年奧運會主辦權,並保證要改善人權,甚至信誓旦旦表示「給中國一個機會,還世界一個驚喜」。然而漂亮的言詞並未兌現。「機會」給了中共,它「還」給世界的卻是遺憾、悲哀與更多侵犯人權的惡行。京奧期間,北京暫停了封網,但這個「驚喜」只維持了十多天,「客人」一走封網依舊。即使在京奧期間也大肆侵犯外來建築工人權益,強制拆遷和打壓民間活動人士,驅趕與迫害上訪冤民。甚至京奧期間按當局規定在其指定的公園中申請遊行的老人,也被送去「勞教」。接下來,更重判劉曉波,迫害譚作人,艾未未、冉雲飛、劉霞……一次比一次惡劣。當局如此食言徹底粉碎了國內、國際上某些人認為讓中共舉辦奧運會可促其改善人權的幻想。
三月二十三,日國際奧委會一個代表團與中共有關官員見面,並開始為期五天的對北京申辦情況的考察。而如今財大氣粗的中共,連改善人權的空頭許諾也不再掛在嘴邊,只是志得意滿地誇耀它在北京的冰球館、滑冰場所和其他設施如何漂亮,賓館如何豪華,以及城外計劃中的滑雪設施等等;卻絕口不提漫天的毒霾,更不提其惡劣的人權狀況。北京二○二二年冬季奧會申委會副秘書長王惠更大言不慚地宣稱:「中國是一個開放的國度,如果北京成功申辦二○二二年冬季奧會,外國遊客將擁有開放的互聯網訪問。」真是睜著眼睛說瞎話,不知人間有羞恥。

中國人權狀況不斷惡化
自中共十八大後,中國政局急驟左傾。對民間組織、異議人士、維權律師,甚至只是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的公民都進行了嚴酷的鎮壓。例如許志永、浦志強、高瑜、郭飛雄、劉萍、侯欣、袁冬、李蔚、張寶成、丁家喜、趙常青……以及僅僅欲維護女權、反對性騷擾的五位青年女知識份子鄭楚然、武嶸嶸、韋婷婷等都橫遭逮捕。其中武嶸嶸身患重病,檢測肝癌相關數據呈「強陽性」,當局竟對她採取停藥措施。此外八十二歲的老記者鐵流先生也遭逮捕判刑。據美國之音報道,這個八十二歲的老人在看守所因多種疾病被送入「公安部門」的醫院。警方卻給這位老人戴上手銬和幾十斤重的腳鐐。當鐵流哀求警方「高抬貴手」,不要給他戴上腳鐐時,頭戴國徽的警官大人竟振振有詞地答道:「到這醫院來醫病的囚犯都要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憑什麼特殊?」如此不分男女老幼亂抓、濫捕、虐待,中國的人權狀況實在太過惡劣,與奧運精神相去萬里,有什麼資格主辦奧運會?
要北京先給世界一個「驚喜」
國際奧委會在決定一個國家是否適合作為主辦國時,不能只考慮其經濟實力,場館設施、交通、住宿條件。但更重要的是這個國怎樣對待它的人民,特別是怎樣對待它的底層弱勢民眾。而目前中國對政治異議人士,維權律師,普通弱勢民眾,女權維護者所進行的人權侵害範圍廣,人數多,侵害程度嚴重。與當年南非進行種族歧視,都同屬於群體性的侵犯人權。而且不但看不到當局有任何願意反思、改正的跡象,反而更恃財大氣粗,傲慢至極,根本無視國內外輿論的譴責,而要一意孤行蠻幹到底。就連二○○八年京奧前那樣空頭承諾也不屑作出一點。因此在今年七月即將要對二○二二年冬奧會舉辦地作出決定的前夕,國際人權監察等組織發表聲明強烈呼籲國際奧委會遵守其致力於推動改善人權的承諾。該聲明說:國際奧委會的新規定要求主辦城市致力於改善人權,奧林匹克憲章中也一直有追求人類尊嚴和支持言論自由的內容。而這一規定能否實施將在是否把二○二二年冬奧會主辦權授予北京中得到驗證。
因此希望國際奧委會一切主持公道與正義的委員,應向北京當局施壓,要求其在改善人權上作出切實的行動,例如釋放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釋放諸如許志永、浦志強、高瑜、郭飛雄、劉萍、侯欣等政治犯。這次就要讓北京當局先給世界一個「驚喜」,才能再給北京一次「機會」。

來源轉自:
【2015年5月號 爭鳴總451期 (大陸)盛 言】
(注意:帖內文或圖片中可能含有厭惡性簡體字;本站維護 中華文化,堅決行使正體字。版權歸著者所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筆平凡/景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