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昨頒佈禁制令,禁止佔旺者堵塞彌敦道近亞皆老街及登打士街交界。黎樹雄攝
【雨傘革命 第24天】
正當政府今天與學聯代表對話,而旺角示威者連日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後稍為平靜之際,昨便有運輸業界出手,向高院申請禁制示威者在旺角堵塞馬路及架設路障。法官批准申請,頒發禁制令,並籲示威者遵守命令,若有不滿,可到法庭和平解決。另法官同時頒令禁制堵塞中信大廈出入口及龍匯道,強調法庭不理會政治爭拗,亦不是政治爭議的論壇,只會着眼於法律。
記者:梁偉強 蔡少玲 黃幗慧 梁御和 白琳
原告為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香港計程車會代表黎海平、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代表譚駿雄,昨委託律師單方面到高院緊急申請禁制令。
代表的士團體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指,事件持續23日,已有大量市民受害,不止出入不便,生計也嚴重受損,加上警民衝突導致有人受傷,法庭應盡快頒令,令市民生活回復正常。莫又指,昨晨僅約70名示威者分散留守,禁制令將有效令守法的市民撤走。代表小巴團體的大律師黃添偉指,其公司經營包括奧海城至觀塘的小巴線,因亞皆老街遭堵塞,小巴不能行經該處上落客,車主及司機已投訴考慮罷付入線費。

不得搭建路障阻車輛
法官潘兆初問,禁制令會否影響示威者與政府今日的談判,令更多人出來示威,莫回應指法庭只須依法判決,不應揣測判決的影響。
原告最初要求,禁制示威者妨礙警察清除障礙物,法官認為不適合,指若警方要申請禁制令,可自行提出。法官最終頒發禁制令,禁制範圍包括(1)彌敦道近亞皆老街及登打士街交界;(2)介乎通菜街與砵蘭街交界的亞皆老街西行車路。有關人士不得佔據該道路,阻礙車輛通行;不得搭建帳幕、帳篷、欄柵、路障,令車輛受阻;以及不得妨礙原告拆除及清理該等障礙物。 法官稱示威者佔據九龍主要幹道,致嚴重交通擠塞,影響原告生計,也妨礙緊急車輛出入,違反公安條例及簡易治罪條例。法官指不論想法有多崇高,任何人也不能完全漠視他人權利,獨佔馬路;示威活動持續多時,影響者眾,公民抗命的說法已不能妨礙法庭頒佈禁制令,加上事件引致警民暴力衝突,示威者的行為已遠超合理水平、不合比例,即使以憲法保障的集會及言論自由抗辯,相信也不會成功。
法官說,希望示威者遵守禁制令,若有不滿,可到法庭以和平及合法方式解決。申請人將會在中英文報章刊登禁制令內容,以及在旺角當眼處張貼禁制令。案件將於本周五再開庭,屆時原告會申請延續禁制令。莫樹聯在庭外稱,若示威者違反禁制令,可向法庭申請,由執達吏或警察協助採取拘捕行動。

留守者:禁唔禁冇分別
旺角昨有佔領人士拿出大聲公宣佈有關消息,惟在場人士未有太大反應,有人則稱「禁唔禁制都冇乜分別」。警方也未見有具體行動。
就讀副學士的19歲吳先生坦言第一天走上街頭,已有被捕的心理準備,「如果驚就唔會企出嚟,而且大家撐咗咁多日,終於撐到政府肯對話,更加唔會就咁走咗去」。他指佔領行動或對職業司機及附近商店有影響,但對市民造成最大影響的其實是小圈子選舉,「你睇下領匯,地產霸權,用貴租壓迫小商戶,影響一定比佔領更大」。有市民說「畀公民提名我,我就即刻走」。 就讀中四的陳同學及李同學,昨放學後也穿着校服到旺角聲援,坦言「第一日走出嚟已經預咗犯法」,不會被禁制令嚇怕。 同一天內,金鐘中信大廈業主金蓬投資有限公司亦要求頒令禁制佔領金鐘的示威者,繼續堵塞大廈的添美道停車場出入口、兩個消防緊急出入口,及添美道與龍匯道交界,法官基於安全問題接納申請。法官並下令業主可移除上址包括鐵馬等障礙物,佔領者不得干預,且不可重新架設阻礙物。添美道、龍匯道及交界的迴旋處共放置數十個帳篷。上月底開始一直留守的城大三年生Joey說:「留守呢度,係想立法會裏面嘅高官聽到我哋嘅聲音。」她指佔領行動本身已是違法,故無懼禁制令,萬一被清場,會移到夏慤道,「一定會繼續留喺金鐘」。

倘被控藐視法庭可抗辯

■金鐘的示威者被禁繼續堵塞中信大廈的添美道停車場出入口
有受禁制令影響地區的示威者明言會繼續留守,已違反法庭發出的臨時禁制令。大律師譚俊傑解釋,申請人一方可到有關地區派發禁制令,提醒示威者他們已涉及藐視法庭,但其實示威者本身已涉干犯非法集結,警方根本可隨時執法,拘捕示威者。
案件排期需時
譚表示,若禁制令申請人取得示威者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便可向他們派發傳票,控告他們藐視法庭。同時,若示威者向警方就非法集結一事自首而被檢控,申請人因此得悉示威者的身份,據所得資料發傳票。屆時被告有權就藐視法庭提出抗辯,審訊時間或以年計算。但如果自首的示威者是在臨時禁制令生效前在受影響地區集結,便不能控告他藐視法庭。被告後來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有可能會被判監,及須支付訟費。
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限制示威集會曾有發生,但很多時被告繼續公民抗命。另有律師指,由於受禁制令影響的地區屬公眾地方,沒有私人擁有權,申請人不能要求執達吏執行法庭的禁制令。若警方繼續選擇不採取拘捕行動,藐視法庭案排期又需時,示威者便會繼續集結,但到時若藐視法庭罪成,刑罰便更重。
去年碼頭工潮持續多時,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公司先向法院申請禁制令,不准示威工人及其他示威者進入碼頭。高等法院法官頒下臨時禁制令,但其後修訂部份內容,容許不多於80名工人進入碼頭,游說其他人參與罷工。
其後工人轉戰長江中心,長實重施故技,申請禁制令限制工人佔據長江中心。惟聆訊期間工會如常號召工人到長江中心參與「逼爆中環圍長江」集會。直至正式取得禁制令後,資方僅將禁制令張貼於集團門外,工人讓出通道後繼續留守抗爭。
本月初,鄉音大媽、懷疑黑社會人士佔領壹傳媒大樓外的車路阻止《蘋果日報》出版,蘋果申請禁制令後,示威者如常堵路,甚至撕毀、踐踏本報派發的禁制令,警察也沒介入協助執行禁制令,甚至有警員向示威者教路指「你可以唔接(禁制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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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轉自:
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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