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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自太陽報-2009.09.23>
浸會醫院接連發生懷疑醫療失誤事故,兩名內地孕婦於本月七日及二十一日先後在該院剖腹產子,兩男女嬰兒雖順利出生,但分別右臂及右大腿離奇骨折,家人均不滿醫生未有詳細解釋原因,院方更拒絕承擔嬰兒繼續留院治療的費用,認為院方不負責任,考慮向香港醫務委員會投訴。其中女嬰父親昨日下午報警,要求警方調查。
被發現大腿骨折的女嬰姓梁,其父母已育有一名六歲女兒,梁母花費五萬餘元來港生產,預產期為下月一日。上周二,梁母獨自來港,至前日早上到醫院檢查時,醫生指她胎位不正,胎兒臀部向下,不能自然分娩,建議她開刀生產,她即時通知丈夫趕來港陪產。

恐長短腳 女嬰父報警

前晚七時許,梁母剖腹誕下女嬰。梁父表示,當時女護士只抱女嬰給妻子匆匆一瞥,過程不足一秒鐘:「連個BB女都未睇清楚,點知有冇乜問題。」

約三小時後,負責接生的醫生聯同一名骨科醫生向他們表示,女嬰經檢查後發現右大腿骨折,需接受手術補救。梁父引述醫生稱,其女兒腿傷非先天性骨折,剖腹前檢查也無異樣,懷疑生產過程中出了問題,但醫生強調接生時是用雙手托住女嬰盆骨,轉交護士抱走,認為女嬰由護士送往育嬰室時弄傷的機會不大,惟無法解釋真正原因。

梁父表示,女兒今日將接受手術,安裝矯形支架,可望月內康復,但醫生坦言,不排除女嬰可能出現長短腳後遺症。他更不滿醫生雖承諾免費為女嬰做手術及治療,但院方卻堅持女嬰家屬要負擔往後的住院費及醫藥費。至昨晚截稿前,浸會醫院仍未就有關個案回覆。

警方發言人證實,昨午六時許接獲梁父報案,指九龍城區一間醫院人員疏忽照顧嬰兒,經調查後案件無可疑,暫列求警調查,無人被捕。梁父表示,警方於短時間內排除案件涉刑事,建議家人循民事追討,他不滿警方輕率,考慮稍後採取進一步行動。

治療男嬰堅持收費

至於另一宗個案的男嬰姓何,因是父母的第一胎,何父尤其着緊,安排妻子來港生產,本月七日上午十一時,何母順利剖腹誕下兒子,惟下午四時,何父接獲院方通知,指兒子右臂出現骨折,並已替他打石膏治療。

何父其後向該院及醫生一再查詢原因,但醫生只簡略地指,其兒子是在出生時受外力所傷,導致骨折。何父質疑有關事件涉及醫療失誤,不滿該院一直拒絕承認責任。經雙方一再協商,該院只肯減免醫生及麻醉師的部分費用共四千元,但堅持收取男嬰的治療費,何父怒斥:「真的太欺負人啦,他們弄斷了我兒子的手臂,還要我負責醫療費用!」

九月十日,何太支付五萬一千元後出院,其子則五日後才出院,治療費約二萬元,男嬰其後由父親帶返浙江治療。浸會醫院發言人表示,何先生的個案已交由該院病人服務部跟進及調查。
男嬰骨折時序

09/06 何先生與何太往香港浸會醫院辦理入院手續。

09/07

11:00 何太進入手術室,剖腹產下男嬰。

16:00 醫生通知何先生其子右臂骨折,已替其打石膏,但無詳細解釋受傷原因。

09/10 何太出院,但兒子仍留院接受治療。

09/15 男嬰出院。

09/19 何先生攜兒子返內地浙江治療。

女嬰骨折時序

09/15 梁太獨自來港待產。

09/21

10:00 梁太往浸會醫院檢查,發現胎位不正,需剖腹生產。

17:00 梁太丈夫由內地趕抵香港陪產。

19:00 女嬰出生,梁太指護士僅讓她閃電式看女兒一眼。

22:00 醫生指女嬰右大腿骨折,惟無解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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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鴻按: 古云:『醫者父母心』,在香港老周管治下的醫護人員皆變了質,個個返工都係「打份工」,不管甚麼專業操守,連護士之母南丁格爾也睇到把幾火;割左人子宮,扭斷嬰兒手腳........這就應追究刑事責任!
       難明點可容忍這些「醫魔」還在遺害人間!周一嶽拿的勳章真的有血有肉《不過是市民的血肉》,曾蔭權長了「官場白內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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