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就梁振英等人宣誓提司法覆核。
全國人大常委會周一解《基本法》第104條後,再有市民就釋法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申請人是長洲居民郭卓堅,他入稟高等法院就行政長官梁振英、立法會議員石禮謙、黃定光及蔣麗芸的就職宣誓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四人宣誓無效,喪失就任公職的資格。
郭卓堅過去曾經多次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決定。他今次無聘請律師,以手寫入稟狀申請司法覆核。

蔣麗芸被指發音不準
郭卓堅質疑梁振英在2012年宣誓就任特首時,將「香港特別行政區」讀成「特別行政區」,漏了「香港」兩字。黃定光被指在上月12日立法會宣誓就職時,同樣讀漏「香港」兩字。石禮謙將特別行政區「Administrative Region」錯讀為「Administration Region」,至於蔣麗芸就以諧音讀出「人民」兩個字。入稟狀稱,四人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釋法規定,即宣誓時讀出誓詞必須與法定誓詞一致,要求法院頒令四人宣誓無效,喪失就任資格。
石禮謙表示,自己老花看不清,宣誓是真心、莊嚴及誠懇。蔣麗芸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我自己覺得還可以,都(發音)標準。可能有人慫恿或只是一種政治姿態而已。」黃定光承認讀漏是一個錯失,會承擔責任及後果,會尊重法庭的裁決,又謂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想說太多。
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發言人鄭玉佳日前以個人身份入稟法庭申請司法覆核,稱八名非建制派議員的宣誓與釋法規定牴觸,要求法庭撤銷他們的議員資格。

石永泰斥陳佐洱「聲大夾惡」 挑撥法律界

石永泰批評陳佐洱等人「聲大夾惡」。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石永泰表示,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日前質疑本港法律界「拿法律當做政治鬥爭工具」,說法是極端諷刺,因香港人如此珍惜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承諾繼續維持的法治制度,「就是因為要跟中國常常用法律搞政治的態度隔絕」。
石永泰接受《信報》專訪時表示:「為甚麼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要繼續保持沿用已久的香港法律制度?就是因為怕大陸,是因為大陸運用權利和權力的思維跟香港不一樣。慘在今天愈做(釋法),就愈讓人回憶起當日害怕的東西。」他表示,今次釋法過程當中,中方官員與提出憂慮的香港人是各說各話:「完全沒有engagement(互動)」,同時沒有讓港人感覺今次做法是尊重香港的法治精神。
石永泰又稱,每一次釋法處理得不好都是對法治的衝擊,而在今次釋法過程中,中央既無法解釋情況如何「特殊」,接着如陳佐洱這些具官方色彩人士又「聲大夾惡」,以情緒化的言論挑撥本地法律界。

譚惠珠:張榮順說法無約束力
至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天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就釋法的說明,並非法律一部分,無法律約束力,本港法官可作為判案參考。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從中東訪問回港後表示,相信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後,整體上對法治精神、司法制度沒甚麼影響,亦相信對整體的經濟不會有甚麼影響。
另外,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董建華表示,立法會宣誓爭議衝擊「一國兩制」,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唯一最適當辦法,將一切亂局反正,又稱「港獨」由始至終都沒有市場。

來源轉自:
【2016年11月12日訊】
(注意:帖內文或圖片中可能含有厭惡性簡體字;本站維護中華文化,堅決行使正體字。版權歸著者所有。所有評論非本站立場,有疑似影射幸勿對號入座。)
arrow
arrow

    筆平凡/景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