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規定,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錯案者,將終身追究其執法過錯責任;若故意造成執法過錯,將被從重追究。(Getty Images)
【記者謝東延/報導】
3月1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以下簡稱《追究規定》)正式施行,其中明確規定,公安執法人員造成重大錯案將會終身追責。中國問題專家分析認為,中國最大的冤假錯案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目前公檢法開始實施重大錯案終身追責制,預示著清算江澤民將開始。
新修訂的《追究規定》與1999年6月11日公布施行的規定相比,新規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如果在執法過程中存在因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刑訊逼供、偽造證據、通風報信、蓄意報復、陷害等故意造成執法過錯等情形,將被從重追究。
該《追究規定》的修訂是習近平上台後進行司法改革的結果,2014年10月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習近平確立「重大決策終身追究制」和「責任倒查機制」。不過規定中,追究執法過錯責任仍是「由發生執法過錯的公安機關負責查處」或其上級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才直接查處。顯示該制度仍屬行政「自糾自查」的層面,缺乏第三方獨立監管機制。
同樣是追責規定,從時間上看,公安部頒布的時間比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晚了將近半年,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是在去年9月分別頒布對法官、檢察官辦的冤假錯案進行終身追責。

3年23起重大冤案 多因公安刑逼
據今年2月29日,中共最高法院發布〈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書,其中數據顯示,習近平上台後從2013年至2015年,糾正的重大刑事冤假錯案就有23起,其中包括當事人已被執行死刑的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
從媒體報導的冤假錯案看,絕大部分冤案的當事人都受到公安的嚴重刑訊逼供,有些當事人甚至已經致殘。

迫害法輪功是中國最大的冤案
相對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酷刑迫害的慘烈程度,目前被公布出來的冤假錯案中刑訊逼供手段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
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中國問題專家李天笑說,中國當今最大的冤假錯案是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從1999年7月,江澤民下令鎮壓法輪功,到中共各級公檢法司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就算按中共自己的法律評判全部都是非法的。
時事評論員橫河認為,公安部的《追究規定》是執行層面的追責,還不是政策性的追責,是針對各級執行者的,現在中共迫害法輪功是沒有法律基礎的,將來對執行者追究就有很大的效果。二戰後追究納粹暴行,即使沒有這樣的規定一樣追究。現在公檢法頒布《追究規定》,以後追究時執行者就更加沒有藉口逃脫了。
「追查國際」發言人汪志遠表示,這十幾年來,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斷的和平理性揭露中共邪惡,現在全世界越來越多的國家政府關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和譴責中共的活摘器官。從利害關係來講,習近平是不會替江澤民背這個黑鍋的。相反,如果習近平能夠公開抓捕江澤民,解決法輪功問題,就會贏得全中國人民的擁護和歷史功勳。

打手該收手了!警察執法過錯將終身追責

2015年3月2日,大陸公安部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規定凡是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錯案,將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圖為三名中共警察抓捕一名抗議女子。(網路圖片)
【撰文⊙張東園】
據中國大陸官方媒體報導,2015年3月2日,大陸公安部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與1999年6月11日公布施行的規定相比,新規增加了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誠然,在中共體制下,中共高層出爐的大部分規定和措施,都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因為體制原因而造成的社會問題。但是,習近平上任三年多的時間,所出爐和採取的一些措施,卻也正在改變著中共高層的政治形態和格局,中共高層激烈政治博弈的結果,加上中國民眾的不斷覺醒變化,也使中國社會正在發生改變,一場社會變局發生在即。
習近平上任後與江澤民集團展開的博弈,表面上以反腐展開,其實質是圍繞法輪功問題展開,江派一方失去對中共最高權力掌控,擔心迫害停止,罪惡被清算,針對習近平採取政變暗殺等手段奪權,造成習近平無法正常執政。
習近平上任後展開對江澤民集團的反腐打虎,到如今已經有超過上百名省部級高官落馬,這些落馬的大部分官員,都是曾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比如從王立軍、薄熙來,到李東生、蘇榮、徐才厚、周永康等等。此前,習近平當局廢除勞教制度直到媒體曝光中共監獄醜聞等動作,也都與中共迫害法輪功有一定關係,中共的勞教所和監獄中發生和隱藏了大量迫害法輪功的驚人罪惡。
從明慧網報導可以看出,大量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落馬、被判刑或者自殺、暴死等等,上到副國級的周永康,下到基層的警察,這樣的悲慘下場,其實質都是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到報應。這也給那些如今還在追隨江澤民集團,「仍不收手」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各級官員一個警示,如果仍然作惡,惡報就會到來。
即使這樣,持續到現在,在中共體制這台機器下,迫害法輪功的機器仍在運轉,還有一些執迷不悟的各級官員,仍然在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那麼,如今公安部這條新規開始實施,其實也是給那些還在執行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政策的各級警察,帶來一個警示,同時也是一個停止迫害的機會。
中共的各級警察,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時候,隨意抄家、抓捕關押、酷刑折磨、刑訊逼供等等,幾乎全部都是「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那麼,這些警察「都將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都將會被「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可以預計,在江澤民沒有被宣布公開落馬之前,在迫害法輪功的機器仍在運轉的情況下,公安部新規實施,與此前當局出爐的與反腐打虎相關措施、以貪腐名義懲治那些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一樣,那些現在仍然「不收手」繼續違法迫害法輪功的人,其犯下的罪行,一筆筆血債都將會被記下,日後都將會被得到懲治。迫害法輪功,該收手了!

來源轉自:
【2016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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