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吳蕙芳

德意志銀行副總裁妻子在港鐵上水站拖行李篋欲入閘時,被港鐵職員要求過磅,詎料她不單拒絕過磅,更強行衝閘又兩度以行李篋撞男職員腳部,一度將男職員撞至倒地,令其右腳受傷。她昨承認襲擊傷人罪,被判囚兩周。裁判官慨嘆現時港鐵職員處理刁民人數極多,工作壓力極大。
記者:林綺琪
報稱為家庭主婦的女被告蘆影(四十四歲)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時本無異樣,當被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定罪及關入犯人欄聽取律師求情時,即飲泣及以手拭淚。被告持有香港身份證,但需要普通話繙譯員協助應訊。辯方指,被告的丈夫在德意志銀行任副總裁,他有到庭旁聽。
辯方續指被告的母親獨居於深圳,因患腰椎凸出而不時感疼痛。事發日被告因太心急返回內地探望病母,加上行李太重方犯案,她已自知「好唔啱」,承諾不會再犯。

有違反逗留條件案底
被告過往有一個違反逗留條件的案底,除此以外她一直奉公守法,今年初曾拾獲手機,但沒據為己有,而是交給警方處理。
昨日是農曆年三十,辯方稱被告的家人已赴深圳過年,故希望能讓被告與親人一家團圓,吳官聞言即問「然後返嚟監禁呀?」辯方解釋是希望被告獲判非監禁式刑罰,但吳官表明「唔會」。
吳官表示任何人襲擊港鐵職員,必會判處即時監禁。她慨嘆現時港鐵職員「處理刁民人數非常多,工作壓力極之大」,又要面對不守規矩乘客的侮辱及襲擊,「相信佢哋執法時亦好擔憂,怕受到傷害」。
吳官又指,事發時被告兩度以行李篋撞港鐵職員,「你唔放過人嘅?」終判她監禁兩周。辯方隨即為被告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吳官批准被告以現金五千元保釋,每周要到中區警署報到兩次,令她不用在獄中過年。

警誡下稱「佢自己跌低」
事發於去年十月三十一日晚上八時許,被告攜同一個七十厘米乘四十厘米乘三十厘米的行李篋,欲在港鐵上水站入閘。五十九歲姓彭港鐵男職員上前要求被告將行李過磅,被告拒絕並與彭爭吵。其後被告企圖不理會擋在前方的彭而強行衝閘,彭的右腳因此被行李篋撞到,致使他跌倒地上。彭再站起來欲截停已入閘的被告,詎料被告推行李篋再撞彭的右腳。
警員接報到場後拘捕被告,警誡下她稱「我冇打過佢,係佢自己跌低」。但現場的閉路電視拍下了整個事發經過。彭其後被送往北區醫院檢查,發現其右膝有血腫,右腳亦擦傷。被告昨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案件編號:FLCC523/15
保安成出氣袋 屢被辱罵

■乘客持大型行李進入港鐵上水站,會被要求將行李過磅。楊柏賢攝
【不聽指示】
港鐵上水站工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女保安員透露,每日平均有十多名乘客不願將行李過磅,她就此曾遭乘客呼喝、爆粗辱罵甚至推撞,但無損她堅持要攜大型行李的乘客在入閘前要先過磅,「因為呢架係客車,唔係貨車」。
港人多不願過磅
該女保安員昨指在上水站,不願過磅的乘客以港人居多,他們多會以「我個樣似水貨客咩?」等質問職員,又或以粗言穢語相向,令職員甚為受氣。香港鐵路員工總會常務理事林偉強表示,港鐵職員遇襲的個案「無可否認係多咗」,或因有乘客不聽職員指示所致,「以前即使係逃票,你截佢都會停」。林指員工當值時會盡量先保障自己,現時多會兩至三人一同開工,其中一人負責監察情況。東鐵綫的工作已外判予保安公司,該批職員具專業知識及技能應付突發事件。
港鐵回應指,東鐵綫職員遭暴力對待的個案並無增多,反而從○九年的六十八宗,下降至去年的二十二宗。發言人補充港鐵於本月九日起試用隨身攝錄器半年,以保障職員。

■記者林綺琪、蘇曉欣
丈夫月入八萬 住西半山

■被告蘆影與丈夫及女兒家住西半山君德閣,其五十四歲丈夫是德意志銀行副總裁。
【主動賠償】
辯方昨求情時透露,被告蘆影與丈夫及女兒家住西半山君德閣,其五十四歲丈夫是德意志銀行副總裁、月薪八萬元。
昨一直陪伴在旁
惟家住干德道的她在案發日卻出現在港鐵上水站,並推着行李篋試圖入閘前往內地,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對此不禁提出質疑,「拎住咁重嘅行李做乜呀?佢話佢返去探阿媽咋嘛!」但辯方沒作正面回應。
辯方求情時指案發過程短暫,被告第二次以行李篋撞港鐵職員時力度輕微,她亦表明不會再犯,又透過辯方主動提出願意向職員賠償二千港元作湯藥費,但吳官終沒有下令賠償。
略施脂粉、留有一頭長髮的被告蘆影,昨日身穿淺橙色外套應訊,在辦理保釋手續獲釋後,隨即戴上一副大墨鏡,丈夫一直陪伴在旁。
辯方指被告是一名具有(大陸)中學學歷的家庭主婦,女兒現時在港讀書,父親已過世,母親則在深圳獨居。

■記者林綺琪

來源轉自:
201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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