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同打劫有何差別?解款車裡是你們的錢嗎?可以大剌剌的去拿?17年來所謂回歸後的香港已道德道義之低落與狗共不相伯仲!撿走解款車的劫匪小心以為發了橫財,因不勞而獲的財物而令自身麻煩事接踵而來,亦也可能丟掉生命,大陸人也未能倖免天理循環!


■大陸人拿走箱內鈔票。讀者提供圖片
在灣仔告士打道瘋狂搶錢事件中,大陸遊客扮演了重要角色,有目擊者稱20多名在馬路執錢的市民,估計逾10人為正在附近用過午膳後準備登上旅遊巴的大陸遊客,各人發現馬路有錢執,高速從行人路衝出馬路執錢,有婦人伸手入錢箱,將兩磚各50萬元的現鈔掠走,各人合共掠去500多萬元。
搭旅遊巴走人
親眼目睹大陸遊客搶錢的周先生透露,當時剛駕車經過上址,見有20多人在馬路上「執嘢」,其中10多人是從史釗域道天橋底一輛接載大陸旅行團的旅遊巴走出馬路,相信有大陸旅行團的團員在附近用完膳準備上車。
周先生形容有人高速衝出馬路後隨即俯身「執嘢」,當時他不知對方執甚麼,見馬路上有兩個藍色膠箱,還以為對方衝出馬路執魚,心諗「大陸人魚都執」,不以為意駕車駛離,其後返回了解始知對方在執錢。消息稱,衝出馬路的大陸人主要撿拾一綑綑的鈔票,大約有十多磚,以每磚50萬元計超過500萬元,然後急步返回行人路乘旅遊巴離去。
全程目擊經過的曾小姐稱沒有加入執錢行列,因當時懷疑現金是假的及有人「大整蠱」,加上認為是犯法的行為,「畢竟攞咗就係不義之財,俾人影到好大鑊,會有法律責任」。

拾遺不報可判囚10年
路有財物,你會否俯身執拾?有律師提醒市民,在街上執到財物並且據為己有,可能會觸犯盜竊罪,即使犯案人士事後離開香港,本港警方仍可以向其他國家或地區提供涉案人資料,要求當地執法部門協助追查。
事後離港仍犯法
律師梁永鏗接受訪問時表示,市民在街上執到屬於他人擁有及具有價值的財物,例如現金等,沒有將財物交予警方反而擅自據為己有,其行為等同拾遺不報,有可能已觸犯盜竊罪,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期是判監10年。「因為呢啲財物根本就唔係屬於佢哋(執拾者)。財物擁有人如果表明唔要或者將財物丟去垃圾站,咁嘅情況去執就唔算有罪,未必觸犯到法律」。
對於有網民拍到有疑似大陸旅行團,昨日在灣仔告士打道執拾解款車跌下的現金並迅速離開現場,梁永鏗律師稱,「(佢哋)出咗境就真係發達喇!」因為如果執到財物及據為己有的並非香港居民,事後並且帶同財物離開本港,本港警方無法跨境執法,在此情況下只能透過涉案人士所在國家或地區的執法部門協助追查,角色被動。
梁律師補充,能否追討相關財物,還須視乎相關國家或地區是否有防止洗黑錢的法例,如果當地有相關法例,本港警方可以將涉案人及被盜現鈔的資料傳送當地執法部門調查跟進,一旦查到涉案人曾將盜取而來的現鈔兌現並存入戶口,執法部門可凍結該戶口。

(■記者李豪杰)
點對點押解 棄用煙霧箱

有押運服務業內人士透露,一般解款錢箱保安措施嚴密,錢箱與解款員有含電線的手扣、或者感應器連繫,而錢箱內有一樽防盜染色粉末,行內俗稱「煙霧箱」(圖),若錢箱被強行扯甩或暴力打開,便會觸動感應器噴出染色粉末,沾染鈔票以資識別,由於錢箱內的鈔票是一叠叠排列,除最面及最底兩張外大部份面積被沾染外,其餘的邊緣亦會被沾染,讓歹徒得物無所用。
以膠箱代替
他又透露,點對點的押解工作,因為中途不用落地,解款車上又有持搶解款員護送,部份公司會選用膠箱或膠盒盛載現鈔,無論人手、存款空間,運送程序等,都比「煙霧箱」方便,省錢省時間,解款車一般只需要在膠箱或盒上加上一條號碼封條,以確保無被人打開過便可,一車數名解款員就可以運送數十個膠箱。但卻萬料不到,是次意外解款車運送期間竟出意外,膠箱跌出馬路,如同零保安,封條爆開後,現鈔即飛散。
(■記者鄭大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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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轉自:
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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